2021河南高考录指纹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20分类:河南高考浏览:158评论:0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3.哪些人不能参加高考报名?答:(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如何报名?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5.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何报名?答: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6.在我省就读的随迁子女如何报名?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1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7.考生可以报考哪些科类?答: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8.2021年的考试科目有哪些?答:我省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是“3+1+2”。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根据教育部规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9.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有哪些?答:根据高校人才选拔需要,参考其他省份的一致做法,我省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考试,除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考试外,也要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等学校招生选科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10.如果参加统一高考的语数外考试,还需要参加语数外的合格性考试吗?答: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11.高考的考试时间怎么安排?答: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12.高考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答: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13.选择性考试科目组合有哪些?答: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少年班(不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交流群高考一般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对于学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对待高考报名也需要重视,高考报名有哪些条件呢?学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高考报名呢?下文都有介绍,我们来看一下。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少年班(不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答: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考生不参加普通高考,仅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保送生招生、少年班(不需参加普通高考)、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 在报考类型中选择单考单招报名。
艺术升,每年90%高三艺术生会关注的艺考类垂直大号。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日至9日进行,考生的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在本时间段内安排,考生可咨询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为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报名前有关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0年10月23至29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0日。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1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批量违规报名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五)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六)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七)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八)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公布。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 2021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一)高考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二)优先录取项目 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三)政策优待项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1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新变化,将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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