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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30分类:河北高考浏览:1200评论:0


导读:每年都令无数考生心驰神往……全国各省高考加分项目具体有哪些?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二、多省市取消少数民族加分三、全国各省市高考加分政策盘点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每年都令无数考生心驰神往……

全国各省高考加分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二、多省市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三、全国各省市高考加分政策盘点

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适用31省市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为(部分省市对加分分值有所调整,详见下文):

1、烈士子女( 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10分)。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各省差异较大,因此不列入全国性加分政策讨论。除上述四加分政策外,各省市还有地方性加分政策。高考加分政策具体如何执行,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公布为准。

二、多省市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近年来,有的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还不到30%。 而且,由于各地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到的教育资源越来越好,与汉族学生趋于同等化。因此,已有多个省份官宣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自2022年起,安徽省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4项全国性加分政策;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 。2、江西

自2023年起,江西省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2021年江西高考依然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加分政策如下:

4项全国性加分政策(其中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3、辽宁

自2023年起,辽宁省保留三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1项全国性、1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取消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 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 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起取消“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增加5分的政策;取消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增加5分的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2021年辽宁高考加分政策与2020年相同,即:

保留4项全国性加分政策(其中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增加5分。4、天津

自2023年起,天津市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1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值,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2023年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 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23年起,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 分值调整为5分2021年天津高考加分政策与2020年相同,即:

4项全国性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 投档。三、全国各省市高考加分政策盘点

除上述四省市外,其余省市2020年高考加分政策如下,供各位考生及家长参考(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以各省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其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分值为10分)

2、 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

2、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

2、 少数民族自治县(含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 分 (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3、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 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在省内招生,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

2、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3、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投档。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 投档。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其中,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

2、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增加5分;

3、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所属高校,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 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2、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 投档( 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 ,改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 (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 )投档。

*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 )投档。

5、烈士子女录取时 加20分 ( 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 )投档。

1、烈士子女、退役军人 加20分 ;

2、甘孜州、 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荣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 加25分 ,其他高校 加50分 ;其中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 加10分 ,其他高校 加25分 。

3、攀枝花市东区、 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 加 10分 ,其他高校 加25 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 加 5分,其他高校 加 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 10分。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

2、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10分 。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其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分值为10分)。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其中,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2、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4、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 37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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