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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艺术高考科目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27分类:辽宁高考浏览:74评论:0


导读: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在沈阳白塔岭,录取才是王道↑一、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在沈阳白塔岭,录取才是王道 ↑

一、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0号)执行。凡报考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报名、缴费,并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

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9号)文件规定,辽宁省2021年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以下简称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20年12月5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0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从2022年开始,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专业。“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继续实行省统考;取消“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3个专业省统考。取消的省统考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20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舞蹈表演(芭蕾舞、国标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及相关“专门化”),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及相关“专门化”)。

校考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组织校考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以外的其他的外省公办院校,如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录取,如确需组织校考须在我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我省设立考点的,须报我办审核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

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校考。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由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

我省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进行投档,校考院校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校考加试(考生号第10位为3或7的为艺术类考生),对参加校考加试的非艺术类考生我省将不予投档录取。对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考生,应根据我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校考的合格人数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结束后,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本(专)科、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2021年我省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或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2021年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三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使用我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包括除本科提前批院校艺术类专业外的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以上专业简称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行以“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30个,考生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考生兼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兼报。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的具体时间及填报志愿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录取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一)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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