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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艺术生高考培训机构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7-19分类:陕西高考浏览:53评论:0


导读: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

陕西省艺术生高考培训机构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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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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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必须在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规定文化课标准,我办在录取时将按照院校公布的标准进行投档。

(四)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院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六)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实行平行志愿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都上线的基础上,按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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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志愿与平行志愿分析

梯度志愿

定义:梯度志愿是一种投档模式,是指考生分别填报在同一批次中的不同投档时间段的院校志愿。

投档原则: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投档模式:同一批次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其他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平行志愿

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投档模式:按普通类上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A、B、C,3个(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5个学校(专科批次)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在每批“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对该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了又一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即“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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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志愿投档

假如陕西师范大学的最低投档分数是260分,考生A的志愿“1”填报了陕西师范大学,分数也过了最低投档线,其档案就可以投给陕西师范大学。考生B的志愿“1”填报的是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志愿“2”填报的是陕西师范大学,假如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最低投档成绩是271分,而考生B的分数低于投档线,考生B的档案就不能投出,而所填报的志愿“2”陕西师范大学如果已录取满额,尽管其高考分数比考生A高,但其档案也不能投到北京大学,就出现了滑档,只能等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志愿了,这就是梯度投档遵从的志愿优先原则,往往会造成高分考生掉档的情况,所以现在梯度志愿已经几乎完全被平行志愿所取代。

平行志愿投档

由于考生B分数比考生A分数高,考生B就优先得到投档机会,如果考生B报考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已投档满额,但录取系统可以再检索考生B填报的下一个志愿陕西师范大学(以此类推),如果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没有投档满额,考生B的档案就可以投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当轮到考生A投档时,如果陕西师范大学已投档满额,这时考生A尽管把陕西师范大学列在志愿的首位,其档案也不能投给陕西师范大学,录取系统只能再检索考生A填报的下一个志愿西安交通大学(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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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陕西省联考成绩院校

宝鸡文理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延安大学 渭南师范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安康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吉林建筑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中华女子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农学院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体育学院 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同济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商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河学院 绥化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吉林农业大学 长春光华学院 长春建筑学院 吉林动画学院 东北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大连艺术学院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何氏医学院 山西大学 中北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太原工业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 长安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西北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 商洛学院 榆林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 西京学院 西安翻译学院 西京学院 西安欧亚学院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厦门大学 集美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武夷学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南昌理工学院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四川理工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曲靖师范学院 昆明学院 大理学院 文山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文华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琼州学院 三亚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南广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绍兴文理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经济学院 衡水学院 华北科技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新乡学院 郑州师范学院 安阳工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山东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济南大学 烟台南山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汕头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韩山师范学院 五邑大学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河套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山西传媒学院 华北理工轻工学院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青岛科技大学 聊城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青岛黄海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井冈山大学 九江学院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 武汉工商学院 湖北商贸学院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中南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郑州轻工业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平顶山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梧州学院 桂林旅游学院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广西外国语学院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昌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成都东软学院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贵州大学求是学院 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兰州财经大学 宁夏师范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 部分院校录取细则: 天津理工大学: 录取原则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分数要求(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进行折算)。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英语成绩在50分以上,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综合分 =(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4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二)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 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天津师范大学: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2.5*40% 天津财经大学:

(1)我校只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及我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份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60%)+(文化课考试成绩×40%)。

特别提示:专业课统考总分、文化课考试总分为非750分满分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按满分为750分进行比例折算后计算。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投档的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建筑大学: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并列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吉林动画: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美术设计类专业认可各省美术统考/联考成绩。线上考生全部投档的省份,专业分数或文化分数单撞排名占进档考生5%的考生,优先录取;余下考生按综合分数=高考文化分数×0.5+专业分数×0.4排名录取(吉林省综合分数=高考

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非线上考生全部投档的省份,按综按综合分数排名景取。

影视传媒类专业认可校考成绩(部分省份认可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详见各省报考指南)。插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滨、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数×0.4+专业分数×0.6排名录取;其他专业按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数×0.6+专业分数×0.4排名录取;表演专业进档考生首先高考文化成绩排名进入计划的2倍(含),然后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聊城大学:

录取规则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厦门大学: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省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均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考生可以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并分别遵循各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

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并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且合格的基础上(在湖南、湖北、河北承认对方省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广西非服装表演专业承认省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美术学、绘画、动画、环境设计(含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含方向)、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职教师资班)、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专业满分×100×6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重庆大学:

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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