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高考网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3-27分类:江西高考浏览:162评论:0
本报讯 郑周贇、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左阳天报道:2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高考体检”)信息化水平,3月初,江西省所有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含高职单招等各类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今年开始体检数据电子化
自2021年开始,江西省高考体检采用电子化体检方式,原则上不再采用纸质化体检,体检医生应在体检时使用信息采集设备直接录入考生体检数据,实现无纸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工作需求的信息采集模式。在高考体检信息采集工作中,各地要坚持标准统一、系统管理、科学先进的原则。
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组织实施,高考体检原则上须在经省卫健委核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确实没有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的县(市、区),可在当地人民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高考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卫健部门和招考办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月初开始体检,月底结束
2021年高考体检工作于2021年3月初开始,原则上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招考办与各相关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4月20日前,各地将考生电子化体检数据按《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标准》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仍采用纸质化体检的县(市、区)须自行将考生体检表进行扫描,于4月20日前将扫描图像和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4月30日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论存疑,考生可于5月14日前向县(市、区)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由县(市、区)招考办按要求办理体检复检,并将复检结论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5月14日后不再受理考生体检复检申请。
省人民医院对有异议体检结论作最终裁定
体检医院要对考生体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非高考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果无效。考生如因特殊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对于体检结果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的考生,工作人员要当场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并安排其复测,如复测结果仍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认可该体检结果可按规定申请复检。
各市、县(区)招考办和有关中学有义务在考生阅知体检结果时,对有疑问的考生进行相应解释和指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县(区)招考办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招考办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到当地招考办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在终检医院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按复检申请流程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
江西省高招委、省卫健委指定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江西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江西省人民医院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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