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资料

2022各地区高考使用什么试卷 全国各省高考改革方案

一,2022各地区高考使用什么试卷

北京卷

2022各地区高考使用什么试卷 全国各省高考改革方案

适用地区:北京

全国甲卷

适用地区:四川、云南、广西、贵州、西藏

全国乙卷

适用地区:河南、安徽、江西、山西、陕西、黑龙江、吉林、甘肃、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

新高考I卷

适用地区:山东省(全部科目), 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广东、福建(语数外)

新高考II卷

适用地区:海南省(全部科目), 辽宁、重庆(语数外)

上海卷

适用地区:上海

天津卷

适用地区:天津

浙江卷

适用地区:浙江

河北卷

适用地区:河北

辽宁卷

适用地区:辽宁

湖北卷

适用地区:湖北

湖南卷

适用地区:湖南

重庆卷

适用地区:重庆

江苏卷

适用地区:江苏

福建卷

适用地区:福建

广东卷

适用地区:广东

二,全国各省高考改革方案解析

高校招生考试科目与分值

[均不分文理]

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均突破文理界限,由学生跨文理选科。

[均设置“3+3”的考试科目]

(1)均实行学考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前一个“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除个别省级行政区域仍执行教育部委托的分省命题任务外,绝大部分省级行政区域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后一个“3”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科目,由各省级行政区域自主命题。

(2)均实行必考与选考的结合

前一个“3”为必考科目,后一个“3”为选考科目。

[高中学考科目的考试实施和赋分办法]

1、高中学考的具体安排和作用

浙江做法:

浙江省实行高中学考与高考选考科目在同一次考试中相结合的办法:同一科目命制两种试卷,一种为“必考题”(满分70分),作为单纯的“高中学考”;一种为“必考题+加试题”(满分100分)。

“一考两用”,其中“必考题”的成绩作为“高中学考”成绩使用,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可用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必考题+加试题”作为“高考选考”成绩使用。

两种试卷同时在不同试场开考,后一种试卷多半个小时的考试时间,其中必考题试题相同。两种试卷的考试均允许学生跨年级参加,每位考生最多有两次考试机会。

其他省级行政区域思路:

其他省级行政区域把高中学考区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分开组织考试。

其中,山西、河南和青海,与浙江一样,不称为“等级性考试”,而分别称为“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考试”和“选科考试”。

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安排,等级性考试一般安排在高三年级,仅限当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参加,其中上海市对地理和生物两科分别在高二(下)和高三(下)提供两次机会,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合格性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可用于高职分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等级性考试用于统一高考招生。

2、科目数

高中学考的总科目数

高中学考的总科目数均覆盖高中阶段全部教学科目,包含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有的把音乐和美术合称为艺术。有的把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称为技术。有的把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单列为考试或考查科目。

大多数把音乐、体育、美术(个别省如宁夏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授权市、县级教育管理部门考核。其他科目均实行全省级行政区域统考。

供学生选考的科目数

浙江“7选3”,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中任选3科参加“必考题+加试题”的考试,计入高考招生总分。

其他省级行政区域“6选3”,不含技术。海南省在文件中明确争取从2020年起把技术纳入,实行“7选3”,山东也表示创造条件把技术纳入,实行“7选3”。

3、等级和赋分办法

2022各地区高考使用什么试卷 全国各省高考改革方案

有的省级行政区域表示在特殊情况下,把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形式使用。如宁夏明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认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原始分提供高校录取使用”。

等级性考试的级别和赋分

除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均采用按等级赋分的办法外,28个省级行政区域有的(如天津、宁夏)在文件中明确表述等级性考试按ABCDE 5等21级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科每科满分100分,高考招生总分满分750分;

有的未明确分几个等级,但明确了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科每科满分100分,高考招生总分满分750分;

有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表述,但可以推论出同样的精神实质。西藏和上海一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每门满分70分”、“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总分满分为660分”。

[外语科目]

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外语科目均与语文、数学一样,满分为150分。外语科目均实行每个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

[其他科目考试次数]

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的精神,在“3+3”科目设置里,浙江除外语科目外,3门选考科目均一年两考,每个学生最多有两次机会;

其他省目前对外语科目提供两次机会,很多省份均表示要创造条件增加提供两次机会的科目。

0
分享到:

评论0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