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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新高考是平行志愿呀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14分类:广东高考浏览:124评论:0


导读: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模式也将同步改革,今后本市将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也就是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实行“3+3”模式。选考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这样在新高考方案框架下,高考总分满分值仍为750分,作为高等院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总之,不论是3+3科目改革,还是3+1+2科目改革,这都属于考试改革范畴,对于高考来说无所谓好还是坏。就个人而言可以选择自己最优的和最感兴趣的学科,但是每个人都是如此,所以你的优势也就不是优势。高考改革不应该只是考试改革,还要体现在录取方式的变革上,只有打破唯分数论的录取制度,选科的改革才会更有价值。

回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是高考招生制度的总体设计,这是一种合成、系统、全面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考科目要求、改进招生方式;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机构、试验对象、考试安排、业绩展示等;三是完善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我省2021年高考将调整为“3+3”,不分文理科2016年05月14日 23:40:02 来源:山西新闻网 访问量:1418次    山西新闻网5月13日讯(记者 林晓庆)今天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在太原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对《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解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英魁主持了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教育厅副厅长任月忠、省招考中心主任马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从2015年启动,2018年全面推进,2021年整体实施,届时高考科目将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不分文理科。    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对《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实施方案》立足于“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和考试机会,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问题,对小升初、中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考以及继续教育考试招生等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意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等六方面。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促进教育公平 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方面,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实施好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省属“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按国家下达规模足额编制;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重点高校承担,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在晋一批招生规模的3%,切实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机会。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有效化解义务教育“择校热” 在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方面,指导各地全面建立划片合理、入学有序、招生阳光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有效化解义务教育“择校热”。改进高中学生招生办法,深入推进实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或者初中学校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的政策措施。 增加考试的选择性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主要从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方面进行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综合素质评价是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的基本程序,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主要是要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有步骤地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增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增加技能考试。分类考试的比例2016年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成为主渠道。 改革录取机制 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重点是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取消省优、各类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各类全国性加分项目,规范和完善国家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5月8日起,中考取消省优、省三好、科技创新、电脑制作、体育特长等各类加分项目。同时,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探索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推进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改革,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我省将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实行“两依据、一参考”  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是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变化:  一是高考科目有变化。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二是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  三是外语考试有变化。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根据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高考制度录取新生。同时,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也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保证各项政策有序衔接、促进《实施方案》落实,2016年我省要制定出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2018年将出台普通高校招生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衔接办法、山西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等其他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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