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高考政策江苏化学,江苏2021高考化学托底政策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14分类:江苏高考浏览:123评论:0
自从江苏新高考选科以来,很多考生或是家长为了在赋分制度下平衡分差,在选择化学时普遍比较谨慎,甚至在网络有流传江苏重点中学为了保证升学率而不开设化学学科。很多人都认为选化学的基本上都是学习高手,在新高考实行赋分制政策下,和优秀学生PK要吃亏的。
据悉,广东省新高考实行的是“3+1+2”模式,“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必考科目;“1”是指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即首选科目;“2”是指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即再选科目。其中,必考科目和首选科目使用考生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而再选科目将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实际上物理和历史将成为分科的重要依据,这也是目前新高考改革的主要思路。在7月12日,河北省公布的新高考改革方案中,也是使用的“3+1+2”模式,物理和历史将成为分类的关键科目,物理和历史在科目的重要性中将显著提升。
其中,“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必考科目;“1”是指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即首选科目;“2”是指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即再选科目。必考科目和首选科目使用考生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再选科目将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对于复读生来说,势必要按新高考模式来选科。
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考时(2021年高考报名成功即视为参加,下同),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出3门科目,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首次参加高考前,若报考的等级性考试相关科目缺考,可再次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若再次报名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但必须先注销有效期内前一次相关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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