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考新疆对口援疆政策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27分类:新疆高考浏览:6034评论:0
6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招生规定》)正式公布。
《招生规定》从报名、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与阅卷、招生章程、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录取、信息公开公示、招生管理职责、招生经费、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及附则等14个方面作出84条明确规定。
高考将于7月7日至9日进行
自治区2020年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语测试
考生成绩及位次、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
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官方网站
届时考生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
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录取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2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在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每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同步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2020年新疆普通高校录取分8个批次,依次是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此外,《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招生规定》)正式公布。
《招生规定》从报名、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与成绩、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录取、信息公开公示、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及附则等12个方面作出55条明确规定。
一是高考时间。内高班毕业生在高中学籍所在省市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统一阅卷。具体考试科目、时间按办班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高考成绩、分数线公布和志愿填报。考生成绩以总分750分,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各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300分为计分标准。对于总分非750分、单科分数非上述分值省市的考生,根据上述标准折算分值不同的单科成绩。对于总分及单科分值与上述标准相同省市的考生成绩,将直接使用考生的实际成绩。
为确保高考录取工作的客观公正,实行新高考模式的省市文理科分类标准。考生如选择报考“理工类”,其选考科目中至少有两门是理科科目,即从物理、化学、生物、技术(限浙江考生)科目中选两门;考生如选择报考“文史类”,其选考科目中至少有两门是文科科目,即从历史、地理、政治科目中选两门。
三是录取批次和投档方式设置。2020年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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