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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时间2021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27分类:广西高考浏览:110评论:0


导读: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

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

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卫生人员等群体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时间截点。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不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的考生补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普通高考统考,且能提供复读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可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将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

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各总队级单位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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