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时间:2022年6月7日 - 2022年6月8日
祝各位考生,学业有成,考上理想的学府。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安徽高考 > 正文
获取高考资料联系方式

2022安徽援疆干部子女高考加分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11-01分类:安徽高考浏览:53评论:0


导读:录取工作从8月10日开始,9月27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

录取工作从8月10日开始,9月27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8月10—13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8月14—15日,单列类计划投档、录取。

(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录取时间安排:8月16—17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8月18日,单列类计划投档、录取。

8月18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9—21日投档、录取;8月20日8时至18时,单列类计划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2—23日投档、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录取时间安排:8月23—24日。

(四)本科一批次录取时间安排:8月23—24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25—26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26日单列类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27—28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28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9—30日投档、录取;8月30日8时至18时,单列类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31—9月1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五)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2—9月4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9月5日,单列类计划投档、录取。

(六)本科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5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9月6—7日正式投档、录取;9月7日,单列类计划本科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9月8—9日正式投档、录取。

9月9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10—11日投档、录取;9月11日8时至18时,单列类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12—13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七)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13—14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投档、录取;9月15—16日,单列类计划投档、录取。

(八)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16日,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预(模拟)投档,9月17—19日,正式投档、录取;9月19日,单列类计划预(模拟)投档,9月20—21日,正式投档、录取。

9月21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2—24日投档、录取;9月23日8时至18时,单列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5日投档、录取。

9月25日8时至18时,普通类、双语类、民语言类计划区内高校(含兵团所属高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6日投档、录取;9月26日8时至18时,单列类计划区内高校(含兵团所属高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7日投档、录取。

(九)“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9月13—16日,普通类计划投档、录取;9月17—19日,单列类计划投档、录取。

9月21日8时至18时,普通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2—24日投档、录取;9月23日8时至18时,单列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9月25日投档、录取。

2020年新疆高考投档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和双语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