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考试卷类型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11-01分类:高考试卷浏览:50评论:0
目前广东高考所有科目均采用全国卷1,2021年高考开始,广东春季高考采用广东省自主命题,夏季高考采用3+1+2模式,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采用全国卷,另外三门选考科目采用广东省自主命题。
2020年及以前:
从2016年起,广东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包括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直接使用全国卷;英语科目仍然包括听说和笔试两个部分,笔试部分使用全国卷,听说部分保留现行广东省自主命题方式和分值不变,即笔试占135分,听说考试占15分。
据悉,全国卷与原来的广东卷在考试范围和内容等方面基本一致,都是根据教育部编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说明进行命题。但各学科试卷的题型结构和赋分有些许差异(各科的差异已在《通知》中列明),具体以教育部当年编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的规定为准。各学科试卷适用于使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2021年开始:
自 2021 年起,广东省6 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3 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广东高考加分政策:
(一)保留的加分项目
2015年起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如下: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考生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取消的加分项目
2015年起取消以下加分项目:
1.按国家要求,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1)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
(2)取消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含)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专科层次加分项目,以上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经学校考核合格,由高校优先录取。
(3)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具有扶贫开发重点县户籍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
2.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含2015年前已取得上述名次和称号的考生),2015年起参加高考不再具备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三)对2012年我省《关于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4号)中已取消加分项目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其中: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应届考生,其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2.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其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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