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报名网站网址登录2021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20分类:江苏高考浏览:94评论:0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下载《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各市(州)招考委: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含艺术、体育类)网上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10月10日至16日进行。为做好报名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按教育部2020年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教育部2020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报名参加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专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2021年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加工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材料类、教育类和汽车类。报名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审核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招考机构制定。4.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206号)的要求执行。“9+3”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四川省内户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持原就读“9+3”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级招考机构现场确认。二、报名办法1.我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8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0年10月10日至16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7日至21日,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至11月6日。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2日至23日,普通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6日(具体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各地应于10月28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及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11月6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安排在2020年11月1日至4日,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各市(州)招考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20年10月16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机构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机构报名考试。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的回川参考人员,我省将适时组织补报名,其中,艺术类不再补报。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6.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7.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输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8.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四川省2021年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工作通知》执行。9.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三、体检工作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体检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省招考委、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关于普通高考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通知》(川教考院招〔2010〕51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2017年印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体检结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如考生本人提出异议,由县(市、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查一次;复查后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县(市、区)招考机构出具情况介绍,呈报市(州)招考机构,由市(州)招考机构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仍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者,不再复查。复查工作在2021年4月30日前结束。非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单位为考生所提供的体检材料,一律无效。各地体检工作应安排在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进行。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各地招考委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本地高考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强化各类风险排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确保高考报名工作有序实施。2.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高考报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地招考机构要参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相关要求,按照“一地一策”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艺术升,每年90%高三艺术生会关注的艺考类垂直大号。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1月1日至9日进行,考生的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在本时间段内安排,考生可咨询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为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报名前有关重要事项提示如下: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0年10月23至29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0日。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1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批量违规报名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五)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六)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七)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八)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公布。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 2021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一)高考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二)优先录取项目 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三)政策优待项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1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新变化,将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
社会人员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吗篇一:2009年南海区社会人员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办法 2009年南海区社会人员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办法 根据广东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 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08?346 号)的有关要 求,结合南海区的实际情况,现公布我区 2009 年普通高考 网上报名办法。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 名时间为:12 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非通用语种(即小语种)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职教师资考 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 类,此类考生都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单考类考生如参加 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在报名时同时必须选择考生科类及 南海区社会人员报名地点设在南海区桂城中学(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326758881)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户口在南海区的社会 人员。 1、本地户口的社会人员,携带个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鉴定(见附件)、毕业成绩单 在指定时间到桂城中学报名。 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8年12 月15 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否则 不予确认报名手续。 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的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 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经中学及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招生 办公室审核盖章,方可报考;往届生经县(区)公安局、招 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可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录取新生时,考生如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 录取资格。 报名程序:资格审查领考生号网上预报名照电子相片网上确认报考信息交考试费交有关材料(毕业成绩 单及鉴定表) 1、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 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 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或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 程考试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 程”证书。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 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输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 4、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 5、具有本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无须办理借考手续。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2008 年11 月25 考生姓名:考生号: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篇二: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 通高考”)、湖北省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 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2016 年高 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招”)的报名工作即将开 始。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网上报名分二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 年11 16日至 18 日共3 第二时段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 年11 月20 日至30 日共11 网上报名第二时段前9天采取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 体安排见下表),最后 天全省各地考生报名和修改信息不受限制。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的任何时候登录网上报名 系统修改本人错误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应是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的 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 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或是满足以下条件的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 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 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 以下五类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报考少年班考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 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 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 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 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高职院校开展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 可申请普通高考报名号,可以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 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 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 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或高职院校面向中 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可申请一种考试类型的 报名号,可以凭普通高考、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凭普通高考或技能 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招 录取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考试。 2016年网上报名分三个步骤:第一,领取报名卡(全省考 生统一在2015年11 日至13日)。考生在当地教育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 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第二,网上报名(艺术类考生2015 年11 月16 日至18 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2015 年11 月20 日至30 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或),通过普通 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艺术、体育类考生中 凡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 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录入后,还应按要求通过网络支付 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第三,现场确认(具体时间 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规定时 间在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先利用二代身 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 民族、出生日期和照片信息,把采集的二代身份证信息与网 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准、比对,校验考生姓名、身份 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日期这5 个信息点,发现不一致的 则用二代身份证上的信息替代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 然后参加电子照相,最后考生本人对报名点打印的《2016 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个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参加艺术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之前办理好银行 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在规定(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 文档 网:社会人员可以 参加普通高考吗)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美术与设计学 类统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 年12 日至5日)。报考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的考生,在 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网 站()进行专业类的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打 印准考证。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 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 录华中科技大学网站()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 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服装表演专业 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 纺织大学网站()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 打印准考证。 1.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 申请,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 构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 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借 读学校报名。 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 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名,须经县(市、 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若是跨市(州) 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读所在地市(州)、 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方可在复读所在地 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 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 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我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他人员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 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 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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