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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高考方案,新疆高考改革新方案2021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14分类:新疆高考浏览:828评论:0


导读:会上,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李霞对新高考的考试招生制度做了政策的解读,表示“3+3”方案是遵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顶层设计,目前我省“3+3”方案实施平稳,安...

会上,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李霞对新高考的考试招生制度做了政策的解读,表示“3+3”方案是遵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顶层设计,目前我省“3+3”方案实施平稳,安全顺利,社会反响良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仲红波对新高考下的高中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选考科目、新教材、学籍管理等方面做了通报,并对相关的业务进行了部署。山东省巡视员张志勇从“讲大局、争先机、抓精准、压责任”四个方面对近期高考综合改革以及舆情应对提出了工作要求,张厅长从三个方面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今后的办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表示坚定不移地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不变,信心不动摇,行动更坚决;更会坚定不移地推进我省高中教育的协调发展,这是我们新近一个时期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深入实施“3+3”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希望各地市各学校坚持“3+3”方案不动摇,按照既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强化统筹抓落实,精准精细抓落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小佳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北京新高考方案”作为全国卷命题和备考的重要风向标,对其他大多数改革省份具有极强的示范和标杆意义!如无意外,北京方案中的考试方式、录取方式,将成为未来3-4年高考改革的方向,影响每个高中生。

答:河北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四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答: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四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答: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四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最新考情公告定了!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台:2021年起,实行“3+1+2”的考试模式,总分750分         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省政府昨日印发了《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2号,下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        据介绍,我省《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等,着重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 二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三是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考试科目按“3+1+2”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高考总成绩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实行等级赋分,各100分,起点赋分30分,划分为A、B、C、D、E 5个等级。        对于选考科目,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投档录取。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四是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将逐步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方式。省教育厅同时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等级赋分方法。等级赋分方式是,将考生某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卷面分转换为A、B、C、D、E 5个等级,按一定比例转换为一分一档的等级分,起点分为30分,转换后考生在该科目中的成绩排序不变。      据了解,国家根据“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14年上海、浙江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分别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经批准,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南、湖北、重庆等8省市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省现行的高考方案在维护教育公平,选拔合格人才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高考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省高考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分管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多次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省教育厅通过到省内外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借鉴第一、二批试点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成功经验,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与同期启动改革的其他7省市保持密切沟通。同时,通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论证,发放1万多份问卷广泛调查,开展风险评估等,广泛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大学校长和招生办主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第三方风险评估,按程序分别报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备案同意,以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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