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时间:2022年6月7日 - 2022年6月8日
祝各位考生,学业有成,考上理想的学府。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广西高考 > 正文
获取高考资料联系方式

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5-27分类:广西高考浏览:86评论:0


导读: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文件执行。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应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应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考生档案

2.我区高考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部分。

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各报名站完成(考生的诚信考试记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添加),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汇总上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认真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保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安全保密。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

5.高校应妥善保存高考录取阅档期间所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打印一份,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存档,与考生自带的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合并在一起,作为考生个人的高考档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向录取学校另行提供相应的纸质档案,录取工作结束后,也不再提供电子档案下载途径。

6.纸质档案为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建立。在我区录取的大学新生,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律由其毕业中学或其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提供,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考生本人亲自带到就读高校。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的领取和移交手续。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反映在《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的“写实性评价”栏中)。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9.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6号)和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严格执行。

10.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1.考生应认真阅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等文件内容,并主动获取高校招生信息,如有生理缺陷或疾病,不宜填报受限制的专业。

五、考试

12.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各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并由其制订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

13.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外语口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其他外语语种口试)等选考科目及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试题,由我区自主命题。命题依据我区公布的相应科目考试大纲与说明。

14.本科对口中职、高职对口中职、高职单招等自主招生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15.全国统考、艺术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外语口语考试、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及高校自行命制的本科对口中职、高职对口中职、高职单招等自主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6.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接报后须立即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17.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的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包括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该成绩计入总分。

18.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19.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语种为英语的,口试成绩使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其他语种的须参加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组织的外语口试。

20.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