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政策2021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14分类:广西高考浏览:296评论:0
根据《方案》,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值;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设置2020年—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值。二是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三是设置2020—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四是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根据《方案》,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值;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设置2021年—2022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另外,山区、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也将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与此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
个别加分项目和分值设置过渡期,保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设置三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高考在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过渡期结束后,加分项目和分值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个别加分项目和分值设置过渡期,保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设置三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高考在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过渡期结束后,加分项目和分值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过去高考加分有鼓励性和扶持性两类。高考加分政策在历史上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原规定奖项、名次、称号的,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二是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但政策中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院校按学校认可的分值投档。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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