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新高考录取规则,2021湖南新高考录取规则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14分类:湖南高考浏览:118评论:0
湖南新高考将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时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根据《方案》,湖南新高考实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语(课程)可考两次。高校在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昨日,由省教科院主办的湖南省“新高考、新对策”研讨会在明德中学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华会上透露,湖南省2018年全面推进并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基本建成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
教育部关于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和高考改革等配套实施意见于2014年上半年出台;浙江、上海先行试点,2017年正式推广实施;到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湖南省于2016年4月12日正式发布《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时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模式也将同步改革,今后本市将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也就是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实行“3+3”模式。选考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这样在新高考方案框架下,高考总分满分值仍为750分,作为高等院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在我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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