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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高考实施细则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3-27分类:辽宁高考浏览:125评论:0


导读: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9〕9号)。2021年,辽宁高考将采取“3+1+2”的选考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

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发〔2019〕9号)。2021年,辽宁高考将采取“3+1+2”的选考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须参加选择性考试;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择性考试。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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