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新高考选科,湖南2021高考改革选科指导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14分类:湖南高考浏览:124评论:0
文理不分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不论是新高考改革還是有关教育公司发展都处在不久发展的环节。将来一定会有愈来愈多的教育公司合理布局新高考改革跑道。第三批高考改革省份降低、改动选科方式不代表今年高考文理科改革可能后退或止步不前。教育行业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现阶段在我国一部分省份师资力量无法平衡,各省市详细情况不一样,要想保持全国性的高考改革依然也有较长的路要走。也许将来还会继续碰到别的层面的难题,必须持续的去探索和健全改革计划方案。但每一次试着和发展趋势,都是愈来愈迎合学员的具体教育要求。
天津是全国第二批开始实行高考改革的,浙江、上海是高考改革的先驱者,一开始的选科政策都是一样的,但是经过两三年的执行,也发现了一些普遍性问题。选择物理的人数连年下降,这一现象无论是对于大学的招生还是国家未来的发展,人才的需求来讲都不是一件好事。下图为浙江省2014-2016年选科情况:
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新高考改革仍在不断地深化和完善,选科要求的具体措施和内容也在不断探索;但无论其具体形式如何变化,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增强学生选择能力的改革方向不会变。
随着进入新高考省份日益增多,各地高考改革方案也陆续出台,为切实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改变,帮助广大高中教师从政策理解、学业发展规划与指导、选科辅助与指导等方面提高新高考应对能力,我会定于“2019新高考下的高中教师应对策略与适应性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则表示考生3科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要选考物理和化学方可报考该专业,对另1门再选科目则没有要求。
“再选科目”的要求中,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本科招生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选择2科的,有两种关系:一种为“或”的关系,即“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例如:B高校的地理信息科学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地理”或“化学”,考生首选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在“地理”或“化学”中选择1科再加上其他任意1科即可报考);另一种为“和”的关系,即“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例如:C高校的生物工程专业,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物理”、再选科目选择“化学”和“生物”,考生首选科目必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2科方可报考)。
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化学”,则表示考生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只要选考化学就可报考该专业,对其他选考科目没有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除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学科优势选择选考科目外,高校可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则表示考生3科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要选考物理和化学才可以报考该专业。
普通高中在校生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选择考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更换,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为方便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河北省规定,2021年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提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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