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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网普通高考2021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30分类:新疆高考浏览:219评论:0


导读: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各级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宗、卫健、医疗保障等部门具体实施。各地要及时成立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各级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宗、卫健、医疗保障等部门具体实施。各地要及时成立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和实质性就读情况审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和高中阶段实质性就读情况的核查,将学籍注册和实质性就读核查情况作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二)公办普通中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职责

1.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三年高中学籍并连续实质性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

2.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县(市、区)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3.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具体负责:

(1)组织1、2条规定之外辖区内所属民办中学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毕业生、疆内其他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及其他考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2)处理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公办普通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公办普通中学、县(市、区)两级机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三)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户籍信息审查工作。认真核对居民户籍等有关登记项目信息的一致性,严格核查《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审查登记表》)中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对迁移户籍的,须仔细核对迁入时间是否属实。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考生本人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籍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属于社会人员伪造的,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系统内部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补办等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积极配合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复核工作。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技工类学校毕业生学籍和实质性就读情况审查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来疆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的社保缴纳情况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来疆务工人员社保缴纳制度,方便来疆务工人员快捷缴纳社保。

所有参加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提前单独招生及“三校生升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障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自治区普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含直升专)等考生,均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艺术类(含报考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专业类型;报考体育类(含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体育加试”。否则,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校考的,责任自负。

参加自治区普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含直升专)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区内考生。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结束,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须在2020年12月15日前结束。报名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考生须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各地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及流程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各报名单位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二)内地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内地新疆中职班(以下简称“内职班”)毕业生如回疆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应统一在内地就读中职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办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摄像、采集信息等工作。自治区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内职班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复核上报、考场编排、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等具体工作。内职班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考生特征”必须选择填报“内地新疆中职班”。

(一)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1年普通高考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此项政策于2023年普通高考后停止执行)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内地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

(8)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往届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普通高中阶段在内高班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内高班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9)内职班毕业生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内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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