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高考招生信息港网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0-12-30分类:黑龙江高考浏览:256评论:0
2020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在黑龙江省招生信息港网站上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就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
学校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 〔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8.报考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9.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0.参加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和被相关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艺术类考生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别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类(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
考生如参加高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四大类统考所涵盖专业的专业课校考,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试项目为100米、铅球、二级蛙跳、800米等四项。每项25分,总分为100分。各项评分标准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将在2021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教规 〔2019〕10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2020年11月19日上午12:00时截止(不含节假日)。
(三)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4.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 第5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 〔2009〕8号)文件规定。 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术科报名费15元,每科考试费30元)。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报考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另交外语口试费10元。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 ,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准确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农村或城镇应往届(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操作(支付支持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各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指纹信息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历、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或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地)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地)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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